印三酮法: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指纹可以分为哪几类?
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常见的指纹。
潜藏指纹往往是手指先接触到油脂,汗液或尘埃后,再接触到乾净的表面而留下,虽然肉眼无法看到这类指纹,但是经过特别的方法及使用一些特别的化学试剂加以处理,即能显现出这类潜藏的指纹。
指纹是由手指皮肤上的隆起线构成的特花纹,这些隆起线的起点、终点、分叉和结合被称为细节特征点。指纹可以分为三类:明显纹、成型纹和潜伏指纹。明显纹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成型纹是在柔软物质上发现的指纹,而潜伏指纹则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通常不易被肉眼看到,但在特殊处理下可以显现。
检材要求:被检指印是原件,能反映稳定细节特征。如果检材残缺不全、模糊不清、分不清纹线特征,或者指印特征不稳定、失去了鉴定价值,那么这些指印不能做鉴定。同时,检材真实可靠,对案件材料的来源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清楚。
面积与特征考虑:指纹鉴定的标准还包括指纹面积的大小以及特征点的数量。如果指纹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不论特征点多少,只要纹线流向、间隔数量相同,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若指纹面积小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则需要依赖细节特征,如“拐弯、对顶、错头、交叉”等稳定的三级特征点,来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