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笔迹鉴定去市级及以上的公安机关的刑事鉴定中心,从事笔迹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被检验的字迹和供比对的字迹样本,被检字迹是客观存在的,作为比对字迹材料的样本,则是要通过收集和审核而得到的,样本的收集是笔迹检验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选取样本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在检案中,由于送检人员缺乏知识,样本收集失误而导致错案发生的占一定比例。
刑事案件只收取嫌疑人的笔迹样本;收取相关人士的笔迹样本要按程序报批;原则应秘密进行;公开收取须经受审查人指认;应由办案人员亲自进行。民事案件收取有关人员的笔迹样本须经本人同意,收集到的样本材料经双方当事人所认可。样本确认以笔录方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