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内容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比较检验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两者之间的相同特征与不同特征,即确定样本字迹的书写人是谁,是不是直接书写形成的,书写过程是否正常,书写的字迹是否正常,再比较样本字迹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与检材的笔迹类型、书写模式等是否具有可比性,是否具备对比条件,为综合评断提供依据。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技术。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鉴定,整个过程可以分为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判断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相应但不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