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粉法:用细毛刷沾少许细铝粉,轻轻拂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银灰色指纹(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更明显),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心的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指纹。
指纹可以分为哪几类?
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常见的指纹。
指纹鉴定的流程
1.先申请立案;
2.立案时或进入诉讼程序后写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法庭;
3.等待法官通知选择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采摇号方式较公平;
4.鉴定前可以向鉴定提交当事人或律师鉴定意见和理由;
5.收取鉴定结果。
特征检验与比较:在指纹鉴定过程中,需要确定检材和样本的类型特征,寻找细节特征和其他特征。对于指纹类型的不同,则无须对该指纹作进一步检验;若指纹类型相同,则对纹线细节特征进行比较。这种比较通常通过特征对照法进行,确保比较的特征具有性,即不可能在任何其他人的指纹上出现。一般来说,八个特征符合点是必要的。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现代科学技术给传统的刑事技术注入了新的活力,技术人员可用先 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对现场提取的痕迹进行显现。所以,现在对于疑难指纹鉴定,程序是这样的:,技术人员对检材进行“无损检验",即用各种光源一一自然光源、多波段光源、激光、长短波紫外光源等一一照射检材,利用不同颜色物质对光的吸收、反射率不同的现象,分辨出不同的手印;在“无损检验”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检材材料的化学特点,采取不同的物理化学检验方法,如“502”加湿熏显法、“DFO”显现法等;后,用放大镜将显现手印与嫌疑人手印进行对比,作出科学鉴定。